我市集中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印发《青岛市集中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4年1月22日至2月23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非法生产、销售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及其零部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及三轮车、四轮车六类车辆。
这次专项行动,市经信委主要负责对国家公告内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严格车辆合格证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机动车产品和倒买倒卖合格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