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三个严格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高效规范
一是严格政府采购目录约束。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各类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限额,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对应实施集中采购的必须集中采购,对应公开招标的必须公开招标。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程序约束。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程序约束: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信息公示制度,坚持信息公告披露;对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严格采购方式变更程序;严格专家评审环节管理,按规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独立评分的方式确定采购结果。三是严格政府采购效益约束。坚持政府采购服务大局,服从效益。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优先和强制采购的相关规定,限制进口产品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必须采购国内产品;鼓励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产品采购;对本地税源企业的产品,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选购。逐步建立采购效益评价体系,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