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方面的困难和不足
根据《***重要约稿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分析、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尤其是极端恶劣天气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应对极端恶劣天气职责职能
我局是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按照青岛市城市应急防汛工作职责分工,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负责加强市管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二是对市管河道、沟渠、排水系统乱填、乱占以及违法建筑的行为,及时告知相关区政府,并责成辖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的。另外,根据《青岛市城市防台风、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对海岸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沿海防台风、风暴潮、海啸设施造成损毁的予以处罚,并督促其尽快恢复破坏设施的防御功能。
二、存在困难和不足
1、城市管理缺少高位协调机制。我市城市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相应的在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时也是职能分散,缺少高位协调机构或难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恶劣天气的时候,城市管理各部门较多根据职能自行处置,城市管理方面缺少市级层面统筹调度和统一指挥,导致信息沟通不顺畅、问题处置不及时、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
2、户外广告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年审时没有提交专业鉴定机构作出的安全检测结果。户外广告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时要有工程监理认证和验收,平时则由发布单位保养维护,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认证。在办理户外广告年审时,须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作出的安全检测结果。二是由于设置混乱,部分户外广告粗制滥造,广告设施的材质及制作工艺总体水平不高,有的广告已安装使用了许多年,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支架生锈、腐蚀、结构失稳等危险状况,一旦遭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很容易成为悬挂在城市高空的定时炸弹,随时对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而我市在户外广告的安全使用上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安全技术标准来加以规范。三是没有投保。户外广告在设置时经营者还应投保以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四是缺少专业排险人员。在检查户外广告设施电路设备安全方面,如对各类亮化设施、照明灯具、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进行检查时,还需电业部门专业人员协助才能完成。五是通讯不畅通。个别广告业户的通讯联系电话号码经常更换,遇到恶劣天气时需要对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联系不上,而城管执法部门又因人员少、区域广、广告数量多、情况复杂等因素无法代替一一排查,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