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上台阶
今年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效规范了全区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和使用行为,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到目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车辆55车次,培训医疗机构254家,发放材料1500余份;已检查确认95家,合格92家,合格率占全部的36.2%。对确认不合格的单位,已全部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
据了解,区食药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周密部署,确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岛区分局关于开展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黄岛区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了实施步骤,确保2009年底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达到《规范》要求,2010年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药品使用单位的业务素质。召开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药剂科相关人员进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对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一级以下药品使用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条件差异大的特点,以办事处为单位,利用六个办事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站召开会议时机,派业务熟练、表达能力强的人员对药品使用单位分别进行培训,并对《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进行了逐条讲解,保证药品使用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共培训药品使用单位254家,培训人员280余人次,培训面达100%。
三是精心指导,提高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统一了检查标准,并安排人员对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了认真指导,对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进行逐条讲解,确保药品使用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检查标准;对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较好的单位,该局组织部分药品使用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提高药品使用单位贯彻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的自觉性。
四是严格标准,确保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在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确认过程中,该局人员严格遵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条禁令》,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检查,确保药品使用单位能够按照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使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