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出台财政出资企业监事会管理五项制度
去年以来,青岛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青岛广电影视传媒等五大文化企业集团、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等12家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市财政局先期对五大文化企业集团派出监事会,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为了促进财政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顺畅的外派监督工作机制,近日,市财政局出台了《青岛市财政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定》、《青岛市财政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日常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财政出资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青岛市财政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关于加强监事会与局相关处室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的意见》五项管理制度,对发挥监事会“零距离”监督作用,更好的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监事会五项管理制度主要规范了三个层面的管理:一是规范了监事会自身的管理,明确了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监督内容和工作方式、会议制度和规则、公文办理、信息报告、工作纪律等,促使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二是规范了监事会与监管企业的关系,建立监事会与监管企业工作联系、重要情况报告、列席会议、信息资料报送等工作机制,促使出资企业更好地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三是规范了监事会与局内处室的工作关系,建立工作成果共享、外派监事与相关处室负责人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监事会与局内相关处室的工作衔接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