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出台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违规违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为防止出现违法用地合法化、重复确权发证、权属不清带“病”发证等问题,平度局结合实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联合平度市监察局、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度市财政局制定了《平度市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违规违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下发执行,为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驾护航。
该《暂行办法》共分总则、责任追究原则和形式、责任界定、责任追究权限和程序、责任追究结果应用、附则六章十八条,办法适用于全市参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镇(街道、园区)、基层站所、村(社区)委员会等单位和组织的有关人员。
《暂行办法》对全市参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镇(街道、园区)、基层站所、村(社区)委员会等单位和组织的有关人员责任界定进行了详细分类,发证工作中谁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举报咨询回复工作QQ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方面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和反馈,确保发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