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确财政资产管理新目标
2013年,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资产管理的四项新目标,推进财政资产监管实现全覆盖。
一是以提高信息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夯实管理基础,为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在实现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 横向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区(市)” 纵向系统衔接,搭建纵横贯通、网络化、全覆盖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全市资产管理动态化水平。
二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绩效和水平。研究制定分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逐步探索建立通用与专业相结合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统一公开招租新模式,依托市公共资产交易大厅公开运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依托公物仓,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调配、处置新平台,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防止处置环节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监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为契机,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所属企业家底;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监管办法,填补制度空白,从源头上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
四是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政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研究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财政出资企业规范发展;认真做好财政出资企业对外投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