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储存销售行为
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我区不断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和燃放安全宣传力度,自1月下旬开始,强化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监管。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的作用,由各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监管”原则,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业户日常监管。
二是在区电视台、网站上对已许可的常年、临时零售业户进行公示,实施公众监督。
三是发挥联合执法办公室作用,组织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采取巡查和重点检查、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取得经营许可业户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车巡回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实行专营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专营制度,对销售业户实行专业培训,先后举办了两期烟花爆竹零售业户安全生产培训班。根据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条件要求,对全区155户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受培训人数达310人,经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区安监局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了上岗证。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