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两家区级医院药品占医药收入比例明显下降
2009年初,区卫生局提出了“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床日费用以及总费用零增长”的目标,一年来,两家区级医院围绕这一目标,结合自身实际,从降低药品占医药收入比例入手,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出色完成了“三个零增长”的目标。
据了解,区第一人民医院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实行药品托管,只与1家采购公司签订《药品供应协议》和《药品购销纠风协议》,药品供应任务由这一家公司承担,把药品价格压缩到最低,把药品让利直接返给医院,不给医生提供药品“回扣”,如果发现给医生提供回扣的现象,立即终止《协议》;二是与医生签订《“五个不”协议书》,即大处方一张不开,药品“回扣”一分不要,“红包”礼物一点不拿,空话一句不说,有损医院形象和利益的事一点不做;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把药品比例列入医院总控指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对责任科室、责任人处以超出金额部分15倍的罚款;四是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山东省药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处方管理办法》,制定了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品分线使用制度》和《合理使用抗生素类药物的有关规定》,按照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管理模式,明确三级医师的用药权限,不得超范围用药,严格执行《大处方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对单张处方金额超出100元的要告知患者,让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取药。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对不合格处方和用药排名前10位的医生进行公示。五是对150中常用药品进行降价销售。
黄岛区中医院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规范了进药渠道,将原来76家供药公司合并为6家规模较大的供药公司,将药品价格压到最低,医院主动降低150种常用药品的零售价格,一年可为病人节省80多万元;二是实施了“双向廉政协议”制度,分别与医药公司和职工签订“廉政购药协议”和“廉洁行医协议”,凡发现医药代表给医务人员开方费、统方费等行为,立即终止与该公司的购药合同,拒付药款;另一方面医院与职工签订“廉洁行医协议”,规定了职工在购药、用药过程中开大方、拿回扣者,取消行医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罚措施;三是出台了《黄岛区中医医院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抗菌素使用实施细则,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加强了对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的监管。实行“特需药品使用审批制度”,11种抗生素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医院每月检查、统计药品使用情况、医师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分析和处方点评,对每月前十位的药品、处方和医师进行公示,对每月用量前五名的药品暂停使用3个月,对连续两个月用药量达到前5名的医师,要求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说明用药原因,并进行有效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2009年,两家区级医院的药品占医药收入百分比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5.3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