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调整2010年新农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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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日前,《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意见》经主任(区长)办公会通过,并将于近日执行。
据了解,2010年新农合政策调整意见主要包括: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筹集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156元提高到270元;调整住院报销办法,将年住院报销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提高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低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一、二级医院起付线标准,调整起付线扣除办法;同时调整门诊报销办法,增加新生儿报销,独生子女、双女户补助费用由区财政负担,调整区外就诊报销办法,调整药品目录,取消新农合家庭账户,增加专科定点医院,实行住院二次补偿,改进新农合管理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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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9:34: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