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对企业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强化措施,对企业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取得了显著效果。
据了解,我区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对拥有5名育龄妇女以下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属地居管”的办法,由街道办事处与企业签订人口计生协议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此类企业的人口计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对拥有5名以上100名以下育龄妇女的企业,由区人口计生局、外企党委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协调成立跨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组织,通过企业计生联合会的工作,促进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中小型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三是对拥有100名以上育龄妇女的企业,由区、街两级指导其成立独立的企业人口计生协会,与企业的工、青、妇组织融为一体,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强化了企业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自我管理与服务的能力。
目前,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各类企业人口计生《责任书》、《协议书》签订率达90%以上、建立计生联合协会或独立协会的企业达65%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得到了较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