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确定包括我市在内的3个直辖市、省和26个市为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我市是山东省唯一入选城市。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我市将在低碳发展规划编制、低碳产业体系建设、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考核以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等方面展开探索工作。
低碳发展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快建设美丽青岛的必然要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的获批是对我市近年来低碳发展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标志着我市低碳发展工作步入快车道。下一步国家将在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中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指导,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