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南市审计局完善五项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机构协审
近年来,青岛胶南市审计局在组织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把降低风险、提升质量作为重要环节来抓,注重从制度上规范、源头上预防,完善了5项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公开竞标制度。对中介服务实行公开购买、公平竞争。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全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经过科学评标定标,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入选备选库,根据待审项目计划,随机分配审计任务,确保了中介机构服务的公平公正。
二是完善日常考核制度。将年终考核常态化。审计组长以项目为基准单位,将审计质量、审计效率、审计过程、廉政纪律四个指标量化,对参审中介人员进行考核打分,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参审中介年终考核的基础。
三是完善末位淘汰制度。强化对参审中介机构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警告,限期整改,三个月内不再参与抽签委托业务。若该中介机构累计两年考核均为最后一名,则淘汰出备选库。
四是完善直接淘汰制度。明确规定了参审中介机构领取工程相关资料保管不善,擅自携带外出导致毁损、丢失等7种情形,发生后将直接被淘汰出备选库,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是完善集中办公制度。集中财力物力,为参审中介机构设立集中办公场地,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作为参审中介机构日常作业的固定场所,以便与项目相关单位交流、沟通,确保平等交流、阳光沟通,同时减少廉政问题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