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市级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8月30日,我市举办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培训会,邀请商务部专家,对市商务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质监局及五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负责人等70人,就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标准进行了解读培训,并对做好下步市级审核清理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规划调整。各市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职责,争取政府支持,妥善处置审核清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小型生猪屠宰点,提出边远、交通不便、农村地区和仅向本地市场供应的设置要求,结合我市提出的规划调整意见,开展审核清理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流程和标准执行审核清理。对于未通过本级审核的屠宰厂(点),要严格按照审核标准和整改时限责令整改,一经到期,各市要及时复审,到期未提交申请书和自查表的企业,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定点屠宰资格;经联合复审仍达不到法定标准条件的屠宰企业,坚决清理关闭。
三是明确市级审核清理工作目标。为确保市级审核顺利实施,将由市商务局牵头,环保、畜牧部门配合,统一组织进行审核,各部门参加审核的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执行统一标准。9月底完成对20家屠宰企业的市级审核,10月下旬,全面完成审核清理工作。
四是加强审核清理工作信息沟通。各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报送各项数据报表,并确保数据属实、严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报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
五是严肃审核清理工作纪律。在审核清理期间,市级审核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统一标准执行,严肃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审核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