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2月份,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预算资产财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12〕2号)后,市教育局立即行动,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完成对教育系统各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统一布置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完成了自查资料的上报工作。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资料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上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二是加强联系与沟通,积极协调各单位与检查组的检查事务。检查组将检查计划通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联系各单位确定具体检查时间;检查组进点后,市教育局计财处的同志也多次到被检查单位了解情况,及时掌握检查进度和检查出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与检查组进行讨论,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第一批12个单位的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市教育局及时召开单位会计与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通报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整改提出了要求。
截至目前,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对教育系统的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工作接近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