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青岛泰能燃气集团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2〕976号),同意青岛泰能燃气集团发行6年期5亿元公司债券,所筹资金3亿元用于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等10个项目建设,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该期债券的发行年利率为6.5%,比商业银行同期实际贷款利率低1.3个百分点,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财务成本650万元。该期债券的核准发行,对于加快我市燃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企业在直接融资领域实现重大突破。目前,青岛国信集团、城投集团、华通集团、泰能燃气集团均先后获准发行公司债券,累计融资49亿元,其中今年以来共发行企业债券3只,融资32亿元。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既为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又促进了我市企业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