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根据青岛市的统一部署要求,胶州市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宾馆、饭店、旅店等公共场所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
一是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旅店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宾馆、饭店、旅店、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入境人员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宾馆、饭店对前来入住的入境人员要详细登记有关信息,并于每日上午9时前上报前日入境人员信息汇总表,星级酒店、涉外酒店报市旅游局,其他宾馆、饭店等单位报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宾馆客房内设置“健康提示”牌(卡)、体温计和体温记录卡,提醒入住客人每日主动自测体温。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未落实防控责任,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