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500名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大学生将获助学补助
近日,胶南市出台政策,对2009年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进行奖励。救助和奖励的范围包括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以及残联和社会兴办的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救助标准是对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及职业中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每年分别救助200元、300元;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2000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以上教育层次的救助标准减半救助。同时,加大奖励力度,对升入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残疾学生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元、3000元、5000元;对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元、3000元。此项政策的出台,将使全市500余名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大学生获得救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