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共享合作
为加强商务部门与中央银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方面的协调合作,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健康发展,5月21日,市商务局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建立了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共享制度。制度规定,在今后双方的工作中,在符合数据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双方定期交换相关业务数据与信息。在具体业务处理中,双方可随时向对方了解有关情况。为将制度落到实处,双方还确定了专人负责数据交换及协调联系工作。双方的合作对于下一步推动我市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更好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