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首批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356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使人民群众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成果。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首次将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目前全市下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356万元,其中市本级384万元,受益学生达2.3万余人。
《办法》规定,对普惠性幼儿园 3-5 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范围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 元。此外,我市将积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补助、对普惠性幼儿园购买服务等制度,切实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逐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