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建立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制度
胶南市坚持生态强市的理念,充分发挥环保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杠杆作用”,建立起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制度,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履行环保诚信承诺和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等情况,对全市排污企业按好(A级)、一般(B级)、差(C级)三个等级开展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对A级企业,优先推荐环境友好单位评比,对新、改、扩建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协助办理“绿色信贷”,先后为12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办理了环保守法证明。对B级企业,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帮助4家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银行信贷限制的排污企业恢复了环保信用。对C级企业,列入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吊销排污许可证及其它环保许可证,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情况特别严重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关停。目前,胶南市已与首批20家重点排污企业签订《环保诚信承诺书》,3家单位被评为省级“环境友好单位”,58家单位荣获青岛市级“环境友好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