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借鉴先进经验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管
日前,市城乡建设委结合我市地铁工程建设实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广泛借鉴其他兄弟城市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出台了《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着力强化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管。一是要求建设单位须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有关资料。二是要求建设或监理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制订样板引路验收制度、计划和标准,确保重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统一。三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技术复杂、危险性较大的轨道交通工程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明确质量评定标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