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制度。为更好地管理使用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市北区制定了《市北区接受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筹集、划拨等做了明确规定,确保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合理合法。二是设立专户。设立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财政专户,对市北区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缴入的各类捐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三是规范管理。按照《关于上解援川救灾捐款资金的通知》要求,每天下午3:00前,将从捐赠账户归集的资金,及时上解市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财政专户,确保救灾捐赠资金按时到位。四是加强监督。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援川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对接收款物使用的票据、台帐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票款相符、账账相符,保证捐赠资金全部用于灾区,防止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