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认真开展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落实工作成效明显
市北区认真贯彻落实***及青岛市《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限塑工作整体部署,结合迎奥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整治和农产品市场“驻场式”监管,积极开展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宣传,积极引导。按照全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从5月份开始共发放宣传材料6800余份,行政指导书2600余份,张贴限塑通告120张,组织召开了农产品市场、商场、超市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限塑和有偿使用购物袋,提高市场开办单位对限塑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认识,促其积极引导并做好本市场经营业户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限塑规定经营和使用购物袋。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在限制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工作中,将市北区商品零售场所实施分类监管,一类为塑料购物袋批发销售企业相对集中的场所(抚顺路批发市场有17户)为重点监管场所,对入市的塑料购物袋实行专人进行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实施索证索票备案管理,并建立购销登记台帐,以备查验。二类为农产品零售市场经营业户使用的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由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特别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履行市场日常管理职能,负责本市场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由开办单位与塑料购物袋生产或批发企业以合同形式统一购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购物袋,有偿提供给本市场经营业户,并负责本市场不合格购物袋的清理及配合工商驻场人员的监管。三类为商场、超市、连锁专营店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为自管自律社会监督为主,实行工商巡查监管和有诉必查的监管模式。四类为占路占地早市、市场的经营人员所使用的塑料购物袋由“谁批准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进行收缴与管理。
三是整合力量,强化督查。市北区结合迎奥运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进一步整合力量,使食品安全、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在加强市场巡查密度的同时,强化督查和处罚力度,促使商品零售场所经营业户使用环保塑料购物袋的使用率显著提升,效果较好。
自6月1日以来,市北区共出动检查人员955人次,检查市场133场次,商场、超市、沿街连锁专营店1003个,检查业户8218户次,责令整改使用不合格购物袋的598户,工商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单位共收缴不合格塑料袋127000余个,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四起,罚款8000元,下一步市北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