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2007年全省消防平安创建先进区(市)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胶南市委、市政府狠抓消防安全工作,常部署,常落实,确保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全省消防平安创建先进区(市)。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财政投资115万元用于王台、泊里两处中心镇消防站建设;投资190万元用于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新招收20名合同制消防员;投资160万元用于正常业务经费,责成有关部门在全市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上安装市政消火栓。二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6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消防委主任;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等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检查、火灾扑救、消防巡查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全市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落实情况列入政务督查和干部考评内容,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相继开展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建筑工程专项检查治理活动,“九小场所”中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全市钢结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状况专项抽查整治;先后成立30余个检查组,检查单位452家,发现隐患560余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处罚23家单位,共罚款15万元,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