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豁免我市2010年国债转贷项目资金4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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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日前,财政部正式批复市财政局,将我市部分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4655万元转为中央财政拨款,贷款利息也一并予以豁免。这次转为中央财政拨款的国债项目共3个,包括香港路整治项目3636.36万元、宁夏路-镇江路立交桥建设项目909.09万元、胶州市营海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9.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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