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提升建筑业农民工各项待遇
结合我市建筑业现实情况和发展特点,市城乡建设委近日出台多项措施,提升农民工各项待遇。一是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此项改革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立自有核心劳务队伍的,在与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照我市社会保障机构对推进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统筹规划,针对建筑业的突出特点,建筑业企业为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可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险,也可按***国发〔2006〕5号文要求优先参加基本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改革将由过去必须为农工民交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改为可交纳工伤和医疗两险。改革既保证了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拥有自己的核心劳务队伍创造了条件,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提升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水平。今年我们还调整了多个专业的人工单价,提高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其中建筑和安装、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平均增长7.3%;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平均增长7.9%;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平均增长10.8%,各工种人工单价平均增长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