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加强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我市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学习、宣贯《青岛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促进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业务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严密组织,认真做好培训换证工作。要求前期办理该项作业备案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拟于近期举办的培训班,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
三是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备案登记工作。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标准,严格审查,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市城乡建设委拟于2010年6月上旬下发文件,开始全部启用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