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四项措施助推新农村建设
一是扎实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批复实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在2006年完成100个示范村规划的基础上,2007年再争取完成150个村庄建设规划,科学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加快已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的批复实施工作,确保村庄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
二是抓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试点建设。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农村垃圾逐步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集中处理模式,加快村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2007年进一步争取武备、院上等镇(办)进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东庄头等4个村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三是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加大“三清四改”工作力度。以青岛市开展的“千村整治”活动为契机,从各镇选出经济发展快、基础较好的村庄,开展以“三清四改”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治理出一批示范村庄,并有计划在对全市村庄分批组织实施。2007年重点抓好省、青岛市“十百千”工程第二批50个村庄的整治工作。
四是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旧村改造。针对镇村改造资金短缺的问题,组织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城中村、镇驻地村和中心村三个层次,有针对性的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为旧村改造大开绿灯,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旧村改造,加快旧村改造步伐,通过旧村改造改出一片新居、一片景观、一批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