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简报第一七三期青岛市水资源利用和湿地保护亚行贷款项目正式签约
最近,财政部与我市正式签订“青岛市水资源利用和湿地保护亚行贷款项目”转贷协议,标志着该项贷款即将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这是继1989年青岛轮胎开发项目和1993年青岛环境改善项目之后,我市又成功争取的一个利用亚行贷款项目。
按照协议约定,青岛市水资源利用和湿地保护项目利用亚行贷款4500万美元,贷款期限25年,其中宽限期5年,利率3.5%左右,主要用于胶州市云溪河、护城河、三里河和管网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总投资7.3亿元,建设工期5.5年,所需资金除亚行贷款外,其余部分由胶州市自筹解决。该项目的建设,对提高胶州市污水收集和处理水平、增加拦蓄雨水量,提高防洪能力,改善城区水体环境,降低对大沽河入海口湿地污染等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该项目自2007年被财政部列入2007-2009年利用亚洲开发银行项目年度规划以来,市财政局积极会同胶州市和市发改委等部门,认真组织项目评审与评估、对外磋商与谈判、法律文件审核与签署等前期准备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财政部和亚行的肯定,并争取财政部同意提前启动对外谈判,与亚行草签了《青岛市水资源利用和湿地保护项目》贷款协议和项目协议。与此同时,经过积极争取,获准亚行同意提供给我市75万美元技术援助赠款,用于胶州湾开发项目环境战略评估。
利用亚行贷款进行水资源项目建设在我市尚属首次,该项贷款的利用,不仅能够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矛盾,增强政府扩大投资的能力,而且可以发挥亚行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降低融资成本。另外,能够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