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融合互动新途径
一是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与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相融合。加强了奖励、扶助、救助、优先、优惠、社会保障“六位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2006年为14万农民集中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7407万元,为1960名60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对488个农村计生困难家庭和特困家庭进行了救助、扶助,为农村1012位独生女孩和1001位母亲集中办理了大病医疗保险,为265对退二孩生育指标的夫妇各发放600元的奖励。
二是计生服务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相融合。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镇、村计生阵地规范化建设与新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对8处镇(街)计生办房屋进行规范化标准装修,完成126个中心村计生“三室一校”扩建、装修,并配备B超床;263个普通村计生房屋、设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镇、村计生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达标率40%以上。
三是村级计生信息化建设与新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相融合。结合农村党员现代化远程教育网络,对全市村计生主任进行统一微机知识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全市941个村(居)配备了微机,897个村(居)开通了互联网和计生内网,安装计生软件873套,村级信息化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五级”网通、信息共享。
四是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与新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相融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优生工程的意见》,将每年所需100万元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累计为10650人次做了免费婚检,婚检率达95%以上;完成优生四项检测7327人次,优生检测率达96%,全市出生缺陷率控制在4.2‰以内。全面深化计生技术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妇女生殖健康普查、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等项工作,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率、综合避孕率、术后随访率分别达到92%、98%和100%。
五是计生法制化建设与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相融合。将计生法制建设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全面修订了计生村民自治章程,将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权利、义务纳入依法治村规定,完善了村(居)务公开、民主听证、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监督投诉等项自治措施,依法严格执行生育审批政策,全市生育审批正确率、及时率均达100%。广泛发动群众实行有奖举报,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抚养费案例调查终结率达100%,征收入库率达67.4%。
六是先进生育文化建设与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将生育文化建设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体系,着力抓好村级计生网络、人口学校、生育文化大院、计生宣传一条街等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基层电化教育、文艺汇演、计生专题片等灵活方式,广泛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大力弘扬婚育新风,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