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创新三项机制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集中许可、利于统一协调”的优势,从国税、地税、财政等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市治税办,具体负责全市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管理、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目前,已将34个市直单位、24个镇和2个工业基地纳入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并配备了专(兼)职协税员、信息员,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组织网络体系。
二是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即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规章,从制度层面保证了依法治税的顺利实施。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市长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由市治税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财税、政务督查等部门,定期对各镇、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迟报、漏报、瞒报涉税信息资料、未按要求护税协税和代征税款造成税收流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与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定期进行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扶持涵养重点税源,扩大税源基础。同时,还建立完善了纳税信息公布、监督检查、举报奖励等制度,使综合治税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涉税部门的责任目标,对信息采集、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代征税款情况进行量化和细化,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考评范围。同时,市政府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调动起各方面积极性,保证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