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全市平安建设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后,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北区司法局加强试点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并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走出去,学习部级规范化司法所先进经验。该局组织部分优秀街道司法所所长到广州天河区南街司法所和厦门思明区开元司法所这两个部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学习,并撰写了调研报告,组织全区司法所长进行学习。
二是高起点,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全市平安建设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贯彻意见》,区政府将对各街道司法所所长和综治办主任的任命,从程序上,本着有利于司法工作的原则重新界定,司法所长的任命由司法局长提名,人事局统一衡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到司法所,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此外,该局还想方设法保证了司法所办公用房独立,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统一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话、微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使全区司法所档案管理均达到省二级的标准。
三是抓两头,全力打造城区规范化司法所。结合市北区实际情况,该局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整体工作思路。对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司法所实施高标准严要求,并树立典型,力争年内在全区打造出5个以上高标准、规范化司法所。对条件相对弱一点的司法所,从人员和设备上重点加强,在办公用房上逐步改善,争取各街道司法所的办公场所面积逐步达到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