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管理
为畅通“菜篮子”工程绿色通道,更好地发挥繁荣、稳定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的作用,日前,市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针对一些企业、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喷涂“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从事运输活动,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现象,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管理的通知》,开展了对“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管理规范整顿活动。
本次活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整改阶段(9月15日前)。各单位、企业自行清查已审批车辆有无变更使用用途、转借挪用、行车证变更情况;自行清除未经审批私自喷涂的“青岛市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第二阶段是监督检查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监查伪造、假冒专用运输车辆标识;车辆与行车证不符;标识喷涂不规范;转借挪用、变更专用车辆使用用途和乱行乱停等情况。
《通知》要求:一是凡已审批车辆仍未办理行车证变更手续的,视为放弃并取消青岛市“菜篮子”工程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且年度内不再补办。已喷涂标识必须立即自行清除,否则视为擅自喷涂,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变更专用车辆使用用途或转借、挪用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标识使用资格。二是凡发现伪造、假冒专用车辆标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未经许可实施喷涂的单位,由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违反正常交通秩序的,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视情不予年审。三是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群众、社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对不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妨碍“菜篮子”商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的单位、企业和人员,要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