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创建节水型城市
一是狠抓节水制度建设,建立完备的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和地下水管理体系。在重点抓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城市供水和节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近年来,制止乱采滥挖河沙等损坏水源地行为96次,查处各类违章用水行为136次,保证了供水水质,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二是大力改造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失。建立了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对运行时间过长,严重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管径不合理,材质不合理的管网进行了改造更新。同时,针对居高不下的管网漏失率,购买了先进的检漏仪、寻管仪,成立了专业的检漏队伍,对供水管网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今年以来,共检测出较大漏点18个,平均减少水损3万立方米/年。
三是进一步完善用水定额。加大用水科学管理力度,狠抓节约用水,在用水定额管理中探索出许多科学合理的路子。在用水考核中,定期下达计划用水指标,用水企业将其用水情况每月通过《工业企业用水统计报表》反映出来,实施按季考核,对其用水不合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找出用水薄弱环节,挖掘节水潜力。
四是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明确要求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和一次冲洗量为9升的坐便器。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要求节水设施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否则,计划部门不予立项,供水部门不予接水。目前,新建工程已全部安装了节水型用水器具,旧用户的改造工程正在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