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部署开展规范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促进律师业规范发展,日前,市司法局决定将从2007年8月10日至10月31日组织进行规范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一是检查律师事务所在贯彻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诉讼文书管理、档案管理、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等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检查律师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以非律师身份办案、案卷归档不及时等主要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双向检查的方法。一是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进行自查,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学习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青岛市司法局规范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专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二是市局机关组织检查人员到法院对涉及记载有青岛律师所办理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检查小组深入律师所对统一收案、收费、档案管理、诉讼文书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涉嫌私自收案、收费和以非律师身份办案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或处分。
这次专项检查,将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执业八项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