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脱贫工作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合法权益,扶持带动残疾人加快就业步伐,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即墨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脱贫工作,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目前,已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1772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良好环境。成立了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对符合扶持救助奖励条件的单位和残疾人,由主管部门、所在村、镇推荐并进行公示后,经残疾人联合会汇总审核,于每年年初提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由财政、残联和劳动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扶持补助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落实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列入劳动监督检查范围。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单位,按实际差额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政策,将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与扶贫解困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方式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对符合规定条件残疾人,根据其从业项目类型和规模给予不超过2000元、3000元、5000元和20000元一次性资金扶持。落实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用人单位必须同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月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1000元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加强保障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健康发展。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全市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残疾人可根据本人的择业意向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免费参加培训,主要采取自主培训、集中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等方式。到市外参加本市没有开设的技术技能培训,取得初、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培训补助。对无法参加集中培训、且无经济来源的一、二级残疾人,由本人申请,村、镇研究公示,经审核批准,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的劳动技能康复专项补助费。同时,建立奖励机制,调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用人单位每超比例新安排1名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