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办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把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奋斗目标,仲裁办党组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研究制定了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
意见要求,继续加大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力度,牢牢把握“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指导方针,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区域性经济中心、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海洋科研中心的目标要求,建立和完善金融、建设、民营企业、海事海商、外经外贸等领域仲裁工作网络,积极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市领导关于仲裁案件“办一件好一件”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实施全程监督,全面***反馈,加强对疑难案件、群体案件的分析研究,加大监督审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融入社会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仲裁法律咨询。建立完善行业调解与仲裁的衔接机制,实施“办案关口前移”,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