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31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于锦初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锦初在座谈会上指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于锦初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强化司法和执法工作,把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扎实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团市委书记陈启主持了座谈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代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有关单位代表,各区、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参加了此次座谈。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夏正启代表团市委在座谈会上作了发言。
座谈会上,市青少年维权专线负责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隽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专题讲座。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妇联等单位作了发言,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谈了各自的经验、做法以及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