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基本打算
市人口计生委在***、***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后,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迅速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基本思路和打算:
一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就是统筹解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近年来,我市已经率先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作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14年保持在正常范围(103-107);人口老龄化问题引起广泛重视,积极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了人口合理流动和分布等。
今后,我市将坚持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到“十一五”末,人口总量控制在809万以内。
把工作重点逐步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转移。大力改善计生技术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由政府出资,在农村开展优生系列免费服务,包括免费开展优生四项监测、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查体等,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稳定正常。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计生女孩户的经济社会政策;另一方面,依法打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补充保障、困难救助体系。
建立有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中央《决定》指出,要“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并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同时强调:必须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和国家计生委近年来反复申明,近期内不会调整生育政策,生育政策将长期稳定。因此,种种关于近期调整和改变生育政策的说法,均没有依据。山东省关于生育条件的规定,也没有任何变化。我市将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继续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
三是严肃处理违法生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生育要承担法律责任。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开揭露,严肃处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撤职或开除。是党员的,还要给予党纪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次中央《决定》又严肃指出:“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四是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这些政策主要分为五类:一是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以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等;二是在实行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三是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四是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五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