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物业管理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定喜庆祥和的春节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定、喜庆、祥和的节日。1月22日,市物业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安全及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事故隐患,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的出行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住宅小区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强化居民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引导居民提高遵章守法和自我防范的意识,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安全巡查人员,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后的安全巡查工作。三是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物业区域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护工作。四是完善和提高节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质量,确保节日期间每天24小时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档。五是做好小区卫生工作,保证环境整洁,让广大居民在一个温馨的环境中度过节日。六是组织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单位和小区内困难职工和居民进行走访慰问,尽其所能帮助和解决实际困难,让困难职工和居民过个好节。七是要求各区(市)物业办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物业管理安全和服务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
另外,还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大厦内业主节日期间的出行情况和部分空置房屋的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需要适当增派安全巡查人员,加强安全防范力度,解除业主的后顾之忧。市物业办将在此期间对各物业管理小区进行巡查,对于存在问题整改不利,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努力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和谐、温馨的工作和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