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茶已通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查
11月21日,国家商标局发布了第1048期《商标公告》,其中对我市崂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了初审公告,标志着该商标已通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经过3个月的异议期后将正式被核准注册,成为青岛市继胶州大白菜之后的第2件地理标志商标,青岛局实施商标兴农战略再结硕果。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国际上对地理标志都非常重视,各国都在利用地理标志来发展本国的农业,提高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地理标志”概念最早出现在法国,对法国农业保护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崂山茶自上世纪50年代成功实施“南茶北引”后,在各级政府和广大茶农的共同努力下,至2005年,全区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2000余亩,年产茶叶450余吨,产值过亿元,已成为崂山区高效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近年来“崂山”商标所有人疏于管理和保护,崂山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崂山茶的品牌声誉和形象。随着崂山茶规模的不断壮大,整合“崂山茶”品牌成为当务之急,2004年起,在市、区两级工商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崂山茶”商品商标顺利转让至青岛崂山茶协会。为充分发挥崂山茶商标的作用,提高崂山茶的知名度,青岛市工商局积极指导帮助茶叶协会制定崂山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完善证明商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报后积极与商标局协调沟通,终于提早完成了证明商标材料的审查工作。
截止到10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共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7件,其中我省12件,“崂山茶”即将成为我省第1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青岛市同期上报的“大泽山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