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认真学习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日前,市粮食局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集体学习《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德义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并就深入学习贯彻《办法》提出了要求。
董德义同志指出,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是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建设的一项创新,从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原则、内容和程序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于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政勤政,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的约束机制,确保干部切实履行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董德义同志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办法》,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深入学习《办法》。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集中精力原原本本地的学习《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特别是对《办法》划出的十个“禁区”,要准确把握,增强风险意识,努力减少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二是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结合粮食实际,对照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做执行《办法》的表率。领导就是责任,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以《办法》为准则,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履行好领导责任,慎用手中的权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努力为全系统领导干部做出表率。
参加学习的党委成员畅谈了学习体会,并一致表示要认真履行好领导责任,对十个“禁区”提高警惕,谨慎行事,努力为粮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