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环保局采取新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机制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与公众共同监督制度。在审批对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新建项目,尤其是大中型项目时,在立项阶段即向社会公示其生产规模、原材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总量、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等,变环保独家监督为政府和公众共同把关。
二是建立健全新建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建设项目审批后,建设者对项目排放污染物数量与种类及污控措施等在环保部门逐项登记,由环境监察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和超标排污,即实行严格依法查处。改变了以往审批后缺乏严格监管的局面。
三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审批部门实行“谁经办谁负责”,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避免审批不当相互推诿的状况,既要让部门负责,也要让审批个人负责。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2:31: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