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见实效
日前,市委组织部联合检查组,对市环保局2003年7月以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听取了市局党组的工作汇报,进行了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认可度测评、问卷调查、知识测试之后,检查组对市环保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处室全体同志参加了这次迎检活动,在《条例》知识测试中获得了平均99.6分的好成绩。
市环保局将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促进环保队伍建设、保障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学习,规范管理。通过集体学习、通读测试、网上学习等形式,了解和把握各项政策和规定,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党组制订了实施重大事项议事办法,并将干部工作程序、纪律挂图固定上墙,坚持充分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为贯彻执行《条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着力创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历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制订严密方案,形成相对固定的选拔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正、统一规范。在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逢进必竞”,不断完善竞争过程中的评分方法,力求全面反映了干部的德才表现;在非领导职务选任中,制订统一规范的办法,及时选任资历较深、贡献多表现好的干部,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在以上干部选任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市环保局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保障和促进了处(科)室建设和分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了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进一步理顺和加强了机构和队伍建设。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积极稳妥地过渡公务员,建立起符合规范的环境监察队伍。实行垂直管理以来,各分局统一机构、职责、人员编制管理,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调整和人事制度改革。2003、2005年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市公务员队伍绩效管理优秀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公务员培训先进单位;日前,又被列为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