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加大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力度2006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展开
日前,市政府国资委向监管企业下发了《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和《2006年度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2006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这两个文件的下发,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具有指导意义。
《规程》阐明了企业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以及基本原则,明确了企业效能监察的对象、工作范围和监察内容;从选题立项、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总结提高等诸方面规定了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规程》还明确了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责和权限,使纪检监察部门在效能监察的具体工作中职责更明确,权限更清晰。《意见》明确了今年的企业效能监察主要任务是:针对企业的改革改制,加强对改制重组过程中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核销、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进行效能监察,规范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基建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营销采购、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效能监察,推动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针对企业资金运作管理中的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催收欠款、备用资金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针对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意见》要求企业在效能监察的组织实施工作中,要规范效能监察的工作程序,按照《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推进效能监察工作;要抓好效能监察工作的措施落实,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制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要落实好效能监察的整改措施,对整改建议要落实好有关责任追究工作,要认真组织好项目调查和***监督,对在效能监察工作发现和揭露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建章立制,杜塞漏洞,规范管理。
市政府国资委这两个文件的下发,是今年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国有资产的监管、运营、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国资委纪委将通过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及时总结典型和推广工作成果,促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广泛开展,使国资监管更深入、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