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召开会议部署2006年交通法制暨稽查工作
3月30日,青岛市交通委召开全市交通法制暨稽查工作会议, 要求2006年全市交通法制和稽查工作从解决事关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着力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进程,为全面完成“十一五”交通依法行政和稽查工作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转变观念,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交通立法工作。根据交通市场需求的轻重缓急,处理好立法“及时跟进”和“适度超前”市场规律的关系。一要完成《青岛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二要完成《青岛市港口岸线管理条例》的调研和修订工作,完成《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条例》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
二是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深化交通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完善许可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突出抓好整治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秩序、超员超限检查、交通规费稽查三项工作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开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三是创新监督机制,提高交通执法监督水平。一要认真研究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二要继续推行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要强化交通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定期开展执法文书展评活动,促进规范执法;四要围绕交通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和执法装备、着装、证件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质量;五要创新交通内部层级监督新机制,探索发挥执法监督人员作用的机制和途径,各交通执法机构要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四是全面推动交通系统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推动交通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向纵深开展。在交通系统努力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全行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搞好全市治超站点的布局调整、建设与规范;三要要继续强化前湾港的源头治理,继续保持路面检查的高压态势,同时防止“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四要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五要建立治超专项经费、补贴津贴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检测站点体系及安全执法的设施设备,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切实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要切实加强交通法制、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二要进一步完善交通执法网络和组织体系,巩固壮大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推进交通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三要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四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统一管理,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从严管理执法证件、执法服装、胸牌号码的发放、编号、审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