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措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统一行政处罚尺度。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对药品和医疗器械13类77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了细化,解决了行政处罚尺度不统一的问题,杜绝了乱罚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平、公正。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道德评议。在搞好案件质量评价审核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道德评议活动,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收费、工作作风等多个方面进行评议,结果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
三是实行阳光办案。适时推行了“一案三卡八公开制度”,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接受社会和行政当事人的监督。“三卡”即办案告知卡、廉政监督卡、回访监督卡。“八公开”制度,即对行政处罚案件,在下达事先告知前,将被处罚人、办案人员、合议人员、案件审核人员、相对人违法事实及违法证据、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8个方面予以公示,执法案件和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由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促进了阳光办案和公正执法。
四是制定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样本。为业务科室配备了手提电脑,制作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样本,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下乡执法检查时,就地制作打印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就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