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抓好制度落实完善广告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一是落实广告监管公告制度,定期曝光典型虚假广告案例,公布重点违法广告警示,提高消费者鉴别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二是落实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制定广告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广告监测、日常监管、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案件情况,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计分考评,核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三是落实广告主体退出市场制度,对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经营单位,依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核减其经营范围,停止广告业务,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
四是落实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其所管理的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违法率居高不下,多次通报拒不改正,或拒不配合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是扩大社会监督体系,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聘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义务广告监督员,定期检查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督促媒体规范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