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五项措施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为防止各类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委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和交通行业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并见成效。
一是切实维护客运安全工作秩序。结合2005年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及经营证件查验工作,对全市道路班车和旅游车的有关手续进行重新审核。营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各客运车辆须持有“四证一卡”(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安全卡),无有效证件、证件不符合规定、证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员,坚决不准驾车上路。
二是切实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继续对全市道路化学危险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对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车辆取消其化学危险品运输经营资格。对符合标准的车辆要求其必须配备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牌,车辆进行营运时需配备押运人员,严禁非化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化学危险品运输。
三是加强对出租客运车辆及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进一步严格出租客运从业人员资质关。出租汽车及城市公交车辆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需符合有关规定。出租汽车应保持良好的乘车环境。进一步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四是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督导运输企业及业户,健全并严格实行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于营运车辆必须做到强制维护、定期检测、视情修理,强化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出入库检查制度,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五是严把驾驶员培训关。着重抓好营业性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及岗位再培训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凡发生重特大行车和商务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2次以上,造成旅客伤害,以及发生严重侵害旅客、货主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营业性驾驶员,必须取消其营运车辆驾驶资格。
市交通委通过切实抓好五项措施,杜绝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创城工作的开展和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